法不入德,等同于作恶

秦朝于公元前221年建立,公元前207年灭亡,就短短15年。

一个以强大军事力量称霸的王国,为什么寿命如此之短呢?为何在这种绝对的权势威赫下,百姓们还是如山倒一般与秦朝统治者背离,其中的缘由是什么?

有人说就是因为秦朝的暴政,比如说“焚书坑儒”。事实上,据专家研究表明,焚书坑儒的不过是焚毁了私人藏书,坑儒不过区区400多人,而且坑杀的基本上都是方士,一群骗子。

亦有人说是因为统一之后没有将六国贵族消灭?看上去似乎有些道理,因为后面的确是那些贵族挑头反抗。但事实上,大部分贵族已被始皇帝迁囚在咸阳。剩下的一些流离失所的贵族,若没有百姓的支持,他们根本没有反抗的力量。所以,这也不是秦朝覆灭的根本。

那么,秦朝灭亡的本质在哪里呢?

我认为就是在使秦国强大的法治上。因其最强大,所以也最薄弱。

事实上,从商鞅到秦朝建立,已经过了130年,这130年里,时代在变,人也在变,秦法却一成不变。

秦法在其还是小邦国的时候,或者说羸弱的时候,它刺激了很多人奋发向上的斗志。但当其成长为大国之后,统治被诸子百家思想文明洗礼过的六国时,他那些弱点就暴露出来了。就像一个野蛮人,忽然要管理一群文明人,用简单粗暴的方法管理只会适得其反。

一、商鞅的法家思想缺失“人本”

民惟邦本,本固邦宁。

——《尚书

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。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,得乎天子为诸侯,得乎诸侯为大夫。诸侯危社稷,则变置。 牺牲既成,粢盛既洁,祭祖以时,然而旱干水溢,则变置社稷。

——《孟子

《尚书》中已经说了,百姓是一个国家的根本。只有百姓安定,国家才能安定、长久。《孟子》也提到了民本思想,即“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。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,得乎天子为诸侯,得乎诸侯为大夫。”。

天下想要安宁,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在人民生活的稳定与相对的自由。可是秦朝偏偏犯了治理天下的最致命的问题:那就是没有将百姓当立国之本,只是将百姓看作皇帝自己的“私人物品”。

商鞅变法到秦朝统一之时已经过去了130年了,可是秦国的法令依旧沿用商鞅变法的东西。

确实,在天下纷争之时,强有力的刑罚奖赏能让整个社会稳定,集中人民的力量完成统一事业,商鞅变法之中的法治思想并没有错,错就错在商鞅的法令在稳定社会下依旧没有将百姓作为人来看待,而是将百姓当作物,用法令来御使百姓,而这种御使却一直沿用:

1、秦法中的连坐制。在连坐制(什伍制)中将百姓牢牢地捆绑在了原来的土地上,百姓不能任意出行,即便是出行也需要报备。如果有一家犯法,那么其他家也将受到牵连。那么通过这种制度,简单粗暴地将人“关闭”了起来。

2、奴役百姓。秦朝天下统一,经过了那么多年的战争,这时候天下疲敝,百姓更多的是休养生息,可是始皇帝却大兴土木,修建阿房宫、驰道、皇陵等等。关键是老百姓在做这些的时候,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,不仅没有津贴,还得受到鞭打驱使,这让百姓如何受得了呢!

3、秦法不是治理国家,治理百姓,而是以法令为工具,御使百姓。

我所列举的只是其中一部分,这些就是秦晋之法的弊病之一,没有人本主义。

如果法治中缺少人本主义,只是简单粗暴地用法律来管理百姓,同时还将百姓作为自己的物品,那么,这样的治理终究会激发百姓的不满、反抗。

如果法令之中有《尚书》中的民本思想。那么,在秦朝统一六国之后,必然考虑到的是休养生息,也不至只有15年寿命。

当然,历史始终是历史,没有假如。

二、商鞅之法缺乏修正机制

秦法之中不仅没有人本主义精神,同时缺乏修正机制。

秦国统一六国,是经过法家数十年改革完成的,儒家并没有参与度,这是为什么呢?在历史上,道家的老子、儒家的孔子、大成者荀子等人,都到过秦国,可是并没有受到秦国的重用。比如荀子,他可是直接指出秦国法治缺德的问题。

荀子在秦国的时候,对秦王说:

秦四世有胜,数也,非幸也。

县之以王者之功名,则倜倜然其不及远矣。

这时候,秦国正处于法治的鼎盛时期,怎么可能听从荀子的话。仁义道德这事,可不是我们这样严刑峻法的国家想要的。

荀子的一席话,并没有惊醒梦中人,秦国的治理还是“我行我素”。

荀子没能劝说秦王,只好无奈离开了秦国,返回了稷下。

秦朝使用的法令,用当下的语言说,完全从“狼性”出发,在面对有修养的六国子民时,根本没有起作用。而且,在统一六国后,他以前的晋升机制已经没有作用。而秦国既得利益者,又没有将广大老百姓的利益放在法治的原则之上,便不会得到大多数人的肯定。

这些年来,不少人一直在批判孔子的道德思想,他们始终不明白,一个社会的稳定,除了完善的法律体系之外,还需要人们有一个很好的道德。因为德可是法治的基础,是为人处世的基本。

秦朝突然从战争中走出来,只是在法治下运行,常年不接受儒家德治思想,那么整个国家的法治就没有根基,成了无根之木,无源之水了。

没有德治的支撑,法治的暴戾之气很快便显露出来了。管理层也出现了问题,百姓也渐渐厌恶了这种统治方式。

这就是秦国灭亡的根本,兴也法治,亡也法治。

三、法治需要有德治,才能健全

秦之后,我们来看看汉朝的治理。

汉朝建立之后,虽继承了秦朝的制度,可是在法律方面已经不再严苛,加入了一些道家和儒家的思想,老百姓得到修生养息,不再受到折腾,能够安居乐业搞经济。

到了文景之治之后,儒家思想更是成为治国的理念,就是因为儒家思想主张以倡仁义道德教化天下,造就了大汉400年。后来的唐朝、宋朝都是将法治作为治国的方式,德治作为治国的根本,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这些朝代的繁荣。

现在讲究的就是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的执法方式。换句话说,只要在法律范围内,人们便可以“为所欲为”,即便做违背道德的事也不会受到处罚。就像金融资本的扩张一样,虽有法,但无德,最终造成经济危机,让所有人来承担。

也就是说,法治无德参与,就等同于作恶。

人心正,则天下正。德治无形,但教化心灵。它取到的作用,往往比法治更为有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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